很多当事人会问:一个案件可以申请几次再审?再审被驳回后还能再申请吗?民事诉讼中的"一事不再理"原则如何适用于再审程序?俞强律师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及司法解释,为您详解再审次数限制规则。
一、再审申请的"一次终局"原则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申请再审,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。具体来说:
- 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,当事人不得再次申请再审;
- 人民法院判决、裁定再审后,当事人对再审判决、裁定不得再次申请再审;
-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后,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。
二、哪些情形不能再次申请再审
1.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
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,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驳回申请的,当事人不能就同一案件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
后续救济途径: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。
2. 再审判决、裁定作出后
法院裁定再审并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再审判决、裁定,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。当事人不能再次申请再审。
后续救济途径: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,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。
3. 检察监督申请被驳回后
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,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不予提出的决定后,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。
三、"一事不再理"原则在再审中的适用
"一事不再理"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,即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案件,不得重复起诉。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再审程序:
- 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、同一再审事由,反复向法院申请再审;
- 法院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,除符合法定再审事由外,不得随意重新审理;
- 再审程序是特殊救济程序,不是常规上诉程序,不能滥用。
四、再审被驳回后的救济途径
如果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,当事人并非完全没有救济途径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二十条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:
- 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;
- 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;
- 再审判决、裁定有明显错误的。
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,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。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。
五、实务建议:第一次再审申请至关重要
由于再审申请只有一次机会,因此第一次申请就显得尤为重要。俞强律师建议:
- 充分准备:在申请再审前,全面梳理案件材料,精准识别再审事由,不要仓促提交;
- 专业评估:委托专业律师评估再审申请的可行性,避免盲目申请被驳回后失去后续机会;
- 精准主张:再审申请书要重点突出最有力的1-2项事由,不要泛泛罗列;
- 证据充分:支持再审事由的证据要扎实、充分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